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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误入非法集资“黑窝”,充当“马前卒”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2-28

  刚毕业的大学生,因为缺乏社会经验,很容易被一些有心人士引入歧途。一女大学生因为禁受不住诱惑,贪图高收入而加入了非法集资的黑窝,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案情:

  小瑶是江苏省句容市人,学的是市场营销专业。一天,小瑶获悉永富公司正在招聘业务人员,即前往应聘,并如愿被录用。当时面试她的人员向她介绍了公司的实力和巨大发展后劲,并告诉她,其今后的工作就是帮公司拉客户、吸收资金,待遇不光有工资、奖金还有业绩提成,干好了一年收入几十万不成问题。小瑶听了面试人员的介绍后兴奋不已!该公司由一个名叫潘某的人于2013年10月创办,主要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同年6月,潘某又另行注册了某鑫公司,仍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当时尚未离开校门的小瑶,社会经验不足,根本没去了解这家公司的内情,就决定到该公司上班。小瑶被该公司录用后,先是接受了公司十天洗脑式培训,此次培训仅涉及客户方面的就有:如何利用打电话拉客户;对方犹豫不决怎么办;对方要怀疑高息回报怎么解释;对方质疑资金安全如何圆场等等。经过十天的培训后,小瑶便匆匆上阵,开始了她所谓的工作。

  小瑶的主攻对象是亲朋好友加村邻,她通过走家串户或打电话、发微信,或召集小会的形式,大家见小瑶说得头头是道、一本正经,不少人受利益驱使信以为真,纷纷到银行取出存款,交到小瑶手中。此次行动,小瑶共从老家亲友、邻居处集资近200万元,其中一名小瑶的远房表舅,一下子就投给小瑶34.5万元。小瑶首战告捷,不仅获得公司领导的肯定,而且自己也得到了可观的回报。由于先前的业绩突出,她被提升为南京分公司业务经理,于是她把非法集资的主战场也由老家转移到南京,她仍在顶头上司黄某的带领下,利用黄某等人的老客户,诱惑他们介绍新客户,并通过召开投资宣传大会、发放宣传单、打电话等手段,对有投资意向的新人进行洗脑式宣传,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资金。

  小瑶上岗后的短短10个月内,她共参与了对52名被集资人员非法吸收资金464.50万元。小瑶为公司创造了可观的业绩,自己工资加奖金及提成也相当可观,10个月内,落入她口袋的就高达25万元,而这些钱均羊毛出在羊身上,即全为被集资人的血汗钱。事实上,永富公司南京分公司其实就是个圈钱公司,资金投到这里几乎大多打水漂。自2015年春节过后,因该公司不能兑现对被集资者的本息取兑承诺,导致被集资人堵门闹事,小瑶见公司要出大事,于是离开了这家公司。警方介入调查后,经初步审查,发现潘某名下的两家公司在短时间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千万元。

  警方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后,即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以及其手下的一批骨干成员采取抓捕行动。2015年8月27日,小瑶在接到警方要求配合调查的电话后,自动到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投案,当日其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经小瑶交待及办案人员逐一审核,截至案发,小瑶共非法吸收52名被集资者存款464.50万元,其中造成这些人损失403.75万元,这些钱几乎没有追回的希望。

  2016年5月,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小瑶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其公诉至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案件审理中,小瑶的亲属代为退出其违法所得25万元。庭审中,她对公诉机关指控她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认为自己涉世不深,不了解公司经营真相,是误入犯罪歧途,希望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法院认为,被告人小瑶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数额巨大。辩护人提出小瑶系从犯,请求对其宣告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小瑶虽在他人的领导下进行犯罪活动,但其被指控非法吸收存款的人数及金额,均由其本人单独或参与完成,即实施了全部或大部分犯罪行为。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并非辅助、次要,故不应认定为从犯,不宜宣告缓刑。最终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并综合考量其自首、自愿认罪等情节,以被告人小瑶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一审宣判后,小瑶以一审法院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2016年12月2日,南京市中级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小瑶的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提醒:

  大学生找工作要擦亮眼

  小瑶作为一名涉世不深的大学生,在寻找就业机会时,因贪图高收入而不慎被他人利用,让其充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马前卒,而在小瑶尝到高额回报的甜头后,即使明知该行为犯法,但其仍不回头,并最终落得如此下场,教训极为惨痛!在鼓楼区法院近期审结的4起同类案件中,类似小瑶这种情况的就多达8人。近几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犯罪猖獗,在鼓楼区法院审理的此类刑事案件中,有的案件“非吸”总额多达数亿元,直接受害人达四五百人。而较以往不同的是,不少刚出校门的年轻学子加入到“非吸”犯罪中来,且以女生为多,他们大多是因盲目就业,追求高收入而摸错门,本案被告人小瑶就是很典型的例证。而在法院审理的传销、网络诈骗案中,也有不少类似小瑤这种被告人,所以大学生在选择就业单位时一定要擦亮双眼,防止误入歧途。